我院升格为“国家高新技术企业”

2015年1月9日1244

2015年01月09日

近日,喜讯频传。经湖南省科技厅、财政厅、国税局、地税局评定,国家科技部审批,我院被授予“国家高新技术企业”称号。

高新技术企业是由国家科技部、财政部、税务总局联合认定,被认定的企业将享受更多的国家税收减免政策优惠。此次获得“高新技术企业”认定也是我院注重设计创新、管理创新,坚持不懈走科技创新之路的成果,对促进我院的市场竞争力、人才引进和科研项目申报有极大的促进作用。

近年来,我院加大招才引智、科研投入、产学研和服务地方经济等方面投入力度,推进科研成果快速转化,在科技投入、成果转化、研究开发、转型升级等方面取得明显进展,作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带动作用不断彰显。

2014年,我院还获得了湖南省科技进步二等奖。湖南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单位资格,并入围了湖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技术单位,新增了市政(排水工程)乙级资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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