岳阳市湘阴县海绵城市专项规划

项目地点 /Location: 岳阳市湘阴县
面积 /Area: 41.8 平方公里
完成时间 /Completion: 2017.05
委托编制单位 /Client: 湘阴县

一、规划目标
落实“节水优先、空间均衡、系统治理、两手发力”的治水理念,提出符合湘阴县自然环境特征和城市发展实际的海绵城市建设框架,从区域层面识别山水林田湖等海绵城市要素,维系区域良好生态格局;中心城区,因地制宜组合渗、蓄、滞、净、用、排等多种技术措施,控制径流总量,提高城市排涝标准,减少面源污染,改善城市水环境,创新海绵城市开发建设模式。
二、指标体系
1.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目标为 75%;
2. 水环境质量目标
湘江湘阴城区段水质目标为 III 类水质标准,湘江洋沙湖上游 1000 米至下游 200 米(东支)段,为一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,水质执行 II 类标准;东湖及白水江水质水质目标为 III~IV 类水质标准;通达湖及漕溪港水质目标为 IV 类水质标准。
3. 径流污染物控制指标
雨水径流固体悬浮物削减率大于 30%;
4. 排水防涝标准
湘阴县雨水管渠排放标准应达到 2 年一遇重现期,重要地区和一般地区内的重要道路达到 3~5 年一遇重现期。城市雨水管渠及泵站保证设计标准以内的降雨时,地面不积水;城市排水防涝系统保证发生城市内涝防治标准(20 年一遇 24 小时)以内的暴雨时,城市不发生内涝灾害;发生超过城市内涝防治标准的降雨时,城市运转基本正常,不得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。
5. 城市防洪标准
湘阴县中心城区湘江防洪标准均为 100 年一遇。县城及内水系河流设计标准为 50 年一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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